2002年到2004年,我還在念台南唸研究所,大概每兩個禮拜就跑到台北,在木柵柏蒼家頂樓的小錄音室借住和錄音。

當時是我在音樂上最多產的時期,因為學生時代不用自己賺錢,又有空閒可以看很多文學作品和影像,所以那時候簡直是泡在藝術與音樂裡面,當然也少不了香菸的調味。

smoke的demo誕生是在2004年6月的木柵頂樓,窗外天空很藍,頂樓加蓋的鐵皮屋室內很熱,香菸點燃後緩緩升起的白煙在陽光的照射下成為漂亮的淡藍色-真的很漂亮,就這樣看著它燒完;突然覺得,再漂亮的東西也會成為歷史,再漂亮的女人也會變成歐巴桑;而echo或者其他台灣搖滾樂的創作,會不會有可能在我們老死後才莫名奇妙成為經典?或者到最後都只是台灣搖滾樂史上過客之一?外面天氣這麼好,我們要不要乾脆放棄辛苦的樂團經營,像普通人一樣在每個假日都陪男女朋友出去玩?

結論是我絕對不要,我知道其他團員也是,如果我們冀望這一生要有成就,如果我們希望自己的存在可以引起很多人的熱情,那就一定要成為很有影響力的人,成為以往的自己會仰慕的人,成為很多人會希望成為的人,成為幸福而成功的人,成為死去時認為自己不枉此生的人-我要做出”連老外都會跳起來”的搖滾樂。

在這種情緒之下當然不會做出像是”我將死去”的歌,而是smoke。因此原始創作的動力和柏蒼所賦予”煙硝”單曲所呈現的爭戰的煙硝有所不同,但相同的是想向世界宣告的激情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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